2.開賽前三十分鐘前須至檢錄台完成報到手續,檢錄台人員一對一比對證件與本人,若差異過大,大會可要求提供第二項證件,開賽前十分鐘需完成所有檢錄。
3.開賽前10分鐘須完成檢錄手續由比賽雙方隊長互相檢錄。
4. 未至檢錄台登入球員名單,未登錄名單上之球員,及未完成登錄之球隊不得出賽。
5.於檢錄時,任一隊伍出賽之選手不符合報名規定,經大會查證之屬實,將取消該選手比賽資格,該校將有所懲處(參照保證金制度)。
6.如賽中或賽後發現有槍手,請於賽中或賽後一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告知大會,經大會查證之屬實,將會取消該隊該場勝利資格,並取消之後參賽資格且扣該項全額保證金。
7.全部比賽結束後,憑選手證領取學生證。
8.如一小時之後告知,則取消該隊之後參賽資格並扣全額保證金。
9.對參賽選手身份有疑慮時,提出方式及裁定方式以各賽事規則為準。
各球隊於12/1早上至總檢錄處換發選手證。
我們繳交報名資料的時候,
回覆刪除不是都有蓋註冊章證明我們在學了嗎?
為什麼檢錄當天除了學生證還要再提出在學証明
比賽當天若無攜帶學生證或學生證背後無蓋註冊章才須提出在學證明。
刪除所以檢錄時要攜帶學生證+第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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